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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1 发布人:张涛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简称“中国科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开展2022年度中国科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注册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审说明

  1. 硕士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统考博士基本学习年限为四年,硕博连读和直博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六年。超出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2. 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前三年参加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后三年参加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

  3. 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4. 当年已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5.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6. 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请于2022年9月27日(周二)17:00前向研究生教育处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材料以学号-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tzhang@imr.ac.cn):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电子扫描件、纸质版各一份);

  2. 国家奖学金申请信息表(见附件2,电子版一份);

  3. 科研成果目录(仅限于已发表、已接收或已授权的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利、获奖情况等,模板见附件3,电子扫描件、纸质版一份);

  4. 附件材料(论文首页或接收函、专利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扫描件、纸质版一)。

  5. 上述所有申请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

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学生的申请材料必须是获得上一次国家奖学金之后取得的,不得与前一次申报材料重复。研究生教育处根据评审条件进行材料初审,预计9月30日公布有效申请者名单。

四、名额分配

博士生名额12个;硕士生名额7个。

五、评选程序

  1. 预计10月10日申请者以PPT报告形式进行答辩(博士生报告10分钟,评议5分钟;硕士生报告8分钟,评议5分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因出国、出差不能参加答辩的学生请于9月27日前提交书面免答辩申请书(需导师签字),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者视为本人放弃参评。

  3. 预计10月中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中国科大审定。

  4. 国奖候选人获奖后要配合研究生教育处参加国奖系列活动。

     联系人:张涛,tzhang@imr.ac.cn,024-23971267,郭可信楼210室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表说明

            2.国家奖学金申请信息表

            3. 科研成果目录模板


      链接: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https://gradschool.ustc.edu.cn/static/upload/article/file/fb293e7d9a8c46f9b2c02ffa2e2b322f.pdf

            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实施细则https://gs.imr.ac.cn/gzzd/gzzd_jxj/202209/t20220921_45604.html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生教育处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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