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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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及盲审的最新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28 发布人:于洋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启动博士生学位论文盲审的通知》,为落实研究生教育德创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提升学位论文质量,经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从2024年春季学位申请工作起,我所将采取修订后的预审和盲审方案,具体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审

1.学位论文预审专家由2名盲审专家和1名明审专家组成,其中盲审专家通过第三方平台确定。

2. 对预审结果全部为同意的学生,须修改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核通过后,可申请学位论文正式送审。

3. 对预审结果中只有2个及以下同意的学生,须针对专家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作出实质性修改,经导师审查、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应学科组审核通过后,重新提交学位论文预审申请。

    二、学位论文盲审

1. 盲审平台采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

2. 盲审专家比例采用全盲评审。

3. 盲审类型采用双盲形式,盲审专家不能知晓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和科研成果等信息。学生提交学位论文前需要隐去作者、导师、致谢和科研成果等信息。

4. 参加盲审范围为全体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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