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的学位申请分为春季、夏季、冬季三个批次。研究生申请相应批次的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前,必须提前在系统中上传开题报告和评审表,博士需提前一年,硕士提前半年。开题报告上传地址为:登录研究生信息平台(https://yjs.ustc.edu.cn),在“学历学位”中“开题报告上传”栏。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范围为在职攻读学位或在学时间5年及以上或培养环节出现过问题以及随机抽取的博士生。
三、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时间节点安排:
(一)第一批
1月31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2月10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结论为通过,学位申请者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2月11日-3月6日暂停学位论文上传。
3月5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3月11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教育处。
(二)第二批
4月5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送审,4月15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结论为通过,学位申请者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4月16日-6月30日暂停学位论文上传。
5月25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5月31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教育处。
(三) 第三批
9月5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送审,9月15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结论为通过,学位申请者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9月16日-11月30日暂停学位论文上传。
10月25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10月31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教育处。
各批次的具体时间节点汇总表如下:
时间节点 |
第一批 |
第二批 |
第三批 |
1. 学位论文送审 |
博士:1月31日 |
博士:4月5日 |
博士:9月5日 |
硕士:2月10日 |
硕士:4月15日 |
硕士:9月15日 | |
2. 学位论文答辩 |
3月5日 |
5月25日 |
10月25日 |
3. 学位材料提交到研究生教育处 |
3月11日 |
5月31日 |
10月31日 |
四、考虑到盲审周期(一般30-40天)和学位论文查重时间(1-2天),请学位申请者合理安排好时间,提前完成学位论文并上传至系统。
五、2022年1月开始,学术型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必须在2年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2年内未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资格,超过2年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相关文件见附件)。(注:2018年11月5日前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及2018年11月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答辩时未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 31 日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六、对学位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间隔时间超过1年的研究生,学院需聘请至少3位专家对其学位论文与学术成果的相关性进行审核认定(审核表见附件)。研究生将经过专家认定并签字的表格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七、学位论文答辩需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组织,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全程不少于90分钟,硕士生不少于50分钟。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需导师签字后上传到研究生学位申请系统。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洋
电 话:23971693
地 址:郭可信楼208室
研究生教育处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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