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科金所字〔2024〕21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研究生奖励助研岗位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籍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以及我所联合培养研究生:
1. 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 2022-2025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3. 2020-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直博生;
二等奖励助研岗位津贴资助名额原则上不高于课题组相关年级在学生总数的50%,一等奖励助研岗位津贴资助名额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情况确定。
二、评选资格
申请奖励岗位津贴的研究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取得研究生学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我所的规章制度;
(四)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五)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及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业要求
申请一等奖励助研岗位津贴的研究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论文发表:在上一学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首位)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且在2025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中一区的已发表(含在线可查)论文1篇;
2. 专利授权:在上一学年作为第一发明人(或除导师外排名首位)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上述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上一学年的时间为2024年8月24日至2025年8月18日。
四、申请流程
1. 登录金属研究所研究生业务平台(网址:gsyw.imr.ac.cn):
(1)中国科大材料学院学籍的研究生使用中国科大统一身份认证直接即可登录跳转到金属研究所研究生业务平台,若忘记密码,请通过中国科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找回;
(2)联合培养研究生点击页面左下角的“联合培养研究生登录”,若初次登录,点击“联合培养研究生注册”,按要求输入学籍所在高校学号完成注册并登录;若已注册,输入学籍所在高校学号和修改后的密码登录。
2. 登录成功后在申请前,先在“我的论文”或“我的专利”模块按要求维护、填写个人科研成果信息,若申请本奖项之前已完成维护,可直接申请。科研成果须作为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含除导师外第一作者,仅限一名导师),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取得学籍后,已发表文章(含在线可查)或已授权专利;
3. 维护完成后,在“奖优申请”模块,选择“2025年奖励助研岗位津贴”进行申请;
4. 进入申请页面后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共分为三个部分:
(1)个人简介:包括学习、科研工作、社会实践以及学生干部经历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若之前申请过其他奖项,历次填写的个人简介直接带入,可在此基础上修改;
(2)科研成果:在我的论文或我的专利部分选择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
(3)附件:选择性上传符合要求的获奖证书、共同作者分工材料等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若科研成果中含有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须在上传的申请材料中附上全部共同第一作者的分工和申请人贡献的说明材料,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2M;
5. 填写完成后可暂存,检查无误后点击“申请”提交,提交后等待导师线上审核;
6. 导师审核的地址为gsywteacher.imr.ac.cn,导师可选择短信登录,输入在中国科大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号,通过验证码即可登录或者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用户名为导师号(导师号可通过对应指导研究生在中国科大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查看,通常为Y、CS、W或T开头,后接数字组合,联合培养研究生可在“我的学籍”中导师号字段查看),初始密码为000000,登录后会进行二次验证,二次验证的验证码会发送至导师在中国科大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和邮箱内。登录成功后,请导师尽快在“个人中心”修改密码。导师点击左侧的“审批中心”,在“待办任务”中对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全面审核,若无误点击“同意”,提交至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核;若认为研究生的申请材料需要修改,可点击“拒绝”,申请材料将退回至研究生进行修改;
7. 本次奖励助研岗位津贴申请及导师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27日17时,请研究生及时提交申请并提醒导师完成审核,逾期未申请或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申请,逾期未审核或未提交审核理由视为不通过。时间截止后,不可再次申请或审核。
五、其他说明事项
1. 课题组联合培养的博士(联培博士)不参与评选;
2. 课题组负责二等奖励助研岗位津贴评审工作及确定资助者名单,并从中推荐一等奖励助研岗位津贴资助者候选人,所评审委员会负责一等奖励助研岗位津贴评审工作;
3. 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
4. 未按申报要求提交材料的申请者取消参评资格;
5. 所申请参评的科研成果署名须为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含除导师外第一作者,仅限一名导师,导师须为中国科大研究生信息平台上的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以研究生业务平台中记载的导师为准)已发表文章(含在线可查)或已授权专利且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 所申请参评的科研成果须为2024年8月24日至2025年8月18日期间取得;
7. 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发表的文章属于共同第一作者文章,须按照共同第一作者文章进行申报;
8. 本次评选结束后将对2025年9月(含)起符合条件但尚未发放的月份予以统一补发。
六、联络人
孙冬昊,23971208,dhsun@imr.ac.cn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生部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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