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21〕23号)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实施细则(2025年9月)》的要求和规定,现开展2025年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注册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审说明
1.直博生入学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三年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硕博连读生自硕士入学起前三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三年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2.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次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5)当年已毕业的研究生;
(6)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7)参评学年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三、申请流程
1.登录金属研究所研究生业务平台(网址:gsyw.imr.ac.cn):
使用中国科大统一身份认证直接即可登录跳转到金属研究所研究生业务平台,若忘记密码,请通过中国科大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找回;
2.登录成功后在申请前,先在“我的论文”或“我的专利”模块按要求维护、填写个人科研成果信息,若申请本奖项之前已完成维护,可直接申请。科研成果须作为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含除导师外第一作者,仅限一名导师),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取得学籍后,已发表文章(含在线可查)或已授权专利;
3.维护完成后,在“奖优申请”模块,选择“2025年国家奖学金”进行申请;
4.进入申请页面后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共分为三个部分:
(1)个人简介:包括学习、科研工作、社会实践以及学生干部经历等,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若之前申请过其他奖项,历次填写的个人简介直接带入,可在此基础上修改;
(2)科研成果:在我的论文或我的专利部分选择符合要求的科研成果;
(3)附件:选择性上传符合要求的获奖证书、共同作者分工材料等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若科研成果中含有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须在上传的申请材料中附上全部共同第一作者的分工和申请人贡献的说明材料,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2M;
5.填写完成后可暂存,检查无误后点击“申请”提交,提交后等待导师线上审核;
6.导师审核的地址为gsywteacher.imr.ac.cn,导师可选择短信登录,输入在中国科大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号,通过验证码即可登录或者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用户名为导师号(导师号可通过对应指导研究生在中国科大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查看,通常为Y、CS、W或T开头,后接数字组合),初始密码为000000,登录后会进行二次验证,二次验证的验证码会发送至导师在中国科大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和邮箱内。登录成功后,请导师尽快在“个人中心”修改密码;
7. 导师点击左侧的“审批中心”,在“待办任务”中对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全面审核,若无误点击“同意”,提交至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核;若认为研究生的申请材料需要修改,可点击“拒绝”,申请材料将退回至研究生进行修改;
8.本次奖学金申请及导师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30日17时,请研究生及时提交申请并提醒导师完成审核,逾期未申请或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申请,逾期未审核或未提交审核理由视为不通过。时间截止后,不可再次申请或审核。
四、名额分配
博士生名额20个,硕士生名额14个。
五、评选程序
1.申请者以PPT报告形式进行答辩,预计答辩时间为10月中旬,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2.因出国、出差不能参加答辩的学生须于10月8日前提交书面免答辩申请书(须由导师签字),申请免答辩的申请者将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者视为放弃参评;
3.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审定。
六、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参评的科研成果署名须为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含除导师外一作,仅限一名导师)且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所有申请参评材料不得包含涉密信息;
3.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为自正式入学至申请截止日期之间取得。曾获得国家奖学金申请者的申请材料须为上一次国家奖学金获得后取得的,不得在申请材料、答辩PPT等任何环节使用、展示、介绍已获评国家奖学金的科研成果;
4.申请者在提交申请前应仔细核对、检查本人填写材料。研究生部根据评审条件进行材料初审,材料不合格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5.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身份发表的文章属于共同第一作者文章,同样须按上述要求提交说明材料;
6.根据初评原则,参评学年担任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班长、党支部书记的职务者,在思想品德与社会工作部分直接加分。其他有意参评思想品德与社会工作加分项的学生干部,须于9月30日17时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完成报名,并同步准备答辩PPT。答辩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孙冬昊,dhsun@imr.ac.cn,024-23971208,郭可信楼2楼综合办公区。
附件: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字〔2021〕23号)
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实施细则(2025年9月)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初评原则(2025年9月)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生部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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