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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研究生基础助研岗位津贴及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研究生科研补贴发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29 发布人:孙冬昊

根据《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科金所字〔202421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5-2026学年研究生基础助研岗位津贴及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研究生科研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助研岗位津贴

1.基础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标准为博士生1800—3600/月、硕士生1000—2000/月;其中,对于通过资格考试的直博生,按照博士生标准发放助研岗位津贴,对于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考试的直博生,按照硕士生标准发放助研岗位津贴。

2.若导师需调整基础助研岗位津贴金额或支付课题,须重新填写所有拟调整的研究生对应的金额或课题号;若津贴金额或支付课题均不调整,无需上交材料,将继续按照原标准发放。

3.对于拟调整的研究生,若其津贴金额或支付课题中某一项不调整,该项目可不必填写。

二、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研究生科研补贴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3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4年、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6。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科研补贴标准为:博士生不高于7250/月、硕士生不高于4200/月。

1.已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若需调整科研补贴,参照本通知“一、基础助研岗位津贴”第23条要求上报相关信息。

2.202591日起新达到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在学研究生(不含因休学等处于基本学习年限顺延阶段的研究生),若导师发放科研补贴,根据上述标准确定其科研补贴,补贴将全部由导师课题经费列支。

三、具体要求

1.各课题组82517将填写完整的《研究生基础助研岗位津贴及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研究生科研补贴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dhsun@imr.ac.cn,并将签字后的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部。

2.逾期未交的,视为:(1)此前已发放的津贴金额及支付课题无需调整,继续按原标准发放;(2)新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自9月起停止发放,不再享受补贴

3.2025级新生(含硕博连读新生)的基础助研岗位津贴将于9月底发放,其相关金额及支付课题可于91917时前按上述要求报送。

4.奖励助研岗位津贴申报与评选将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

孙冬昊 23971208 dhsun@imr.ac.cn


附件:研究生基础助研岗位津贴及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研究生科研补贴汇总表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生部    

20257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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