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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5年学位工作要求及日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3 发布人:于洋

各位研究生:

现将2025年研究生学位工作要求及日程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好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学位工作日程做好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预审、送审、答辩和学位申请等工作,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一、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大校学委会会议精神,进一步保障我所学位论文质量,经金属所学位分委会讨论审议,2025年学位申请新要求如下:

1. 专业学位硕士生申请学位研究成果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学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学位:(1)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身份获得国内外已公开发明专利或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2)发表科技期刊论文要求按照学术学位硕士生的相关要求执行,但须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3)本要求自202511日起施行。

2.学位论文预审

(1)预审专家由3位盲审专家组成;(2)出现中期考核不通过、预审不通过等相关情况的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预审环节加送1位盲审专家;(3)以上措施从2025年春季学位申请开始施行。

3.学位论文送审

(1)学位论文评审出现2个及以上修改后重新评审意见的研究生,复审环节除送原专家外加送与修改后重新评审意见相应数量的盲审专家;(2)以上措施从2025年春季学位申请开始施行。

4.学位论文预答辩

(1)部分预答辩采取双盲形式,答辩专家和学生不能知晓相互信息,学生答辩时需要隐去导师和科研成果等信息,盲预答辩工作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2)参加盲预答辩范围为学位论文预审意见较差等相关情况以及随机抽取的博士生;(3)盲预答辩从2025年夏季学位申请开始施行,并根据具体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范围及比例。

二、2025年的学位申请分为春季、夏季、秋季三个批次。研究生申请相应批次的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前,必须提前在系统中上传开题报告和评审表,博士需提前一年,硕士提前半年。开题报告上传地址为: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1.ustc.edu.cn/-“培养”-“论文开题管理栏。

三、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第一批

1227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提交预审,1227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提交预审。预审通过后,117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117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待查重通过后,学位申请者联系研究生部尽快完成送审。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结论为通过后,学位申请者根据全部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3),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申请并组织学位论文答辩。118-35暂停学位论文上传。

33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4),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37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院系。

311日(含)前院系将申请者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311日之后不予补报和因个人原因撤销学位申请。如因个人原因需撤销已提交的学位申请,须于311之前提出撤销学位申请,并告知院系及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已撤销毕业申请的申请人其学位申请须同时撤销,逾期不接受个人原因撤销学位申请。

(二)第二批

313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提交预审,321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提交预审。预审通过后,43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411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结论为通过后,学位申请者根据全部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3),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412-630暂停学位论文上传。

526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4),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530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院系。

63日(含)前院系将申请者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如因个人原因需撤销已提交的学位申请,须于63之前提出撤销学位申请,并告知院系及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已撤销毕业申请的申请人其学位申请须同时撤销,逾期不接受个人原因撤销学位申请。

(三)第三批

815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提交预审,822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提交预审。预审通过后,95日(含)前完成博士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912日(含)前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待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结论为通过后,学位申请者根据全部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3),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论文评阅系统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913-1130暂停学位论文上传。

1027日(含)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者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附件4),经导师审核签字并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1031日(含)前学位申请者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到院系。

114日(含)前院系将申请者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如因个人原因需撤销已提交的学位申请,须于114之前提出撤销学位申请,并告知院系及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已撤销毕业申请的申请人其学位申请须同时撤销,逾期不接受个人原因撤销学位申请。

各批次的具体时间节点汇总表如下:

时间节点

第一批

第二批

第三批

1.学位论文预审

博士:1227

(周五)

博士:313

(周四)

博士:815

(周五)

硕士:1227

(周五)

硕士:321

(周五)

硕士:822

(周五)

2.学位论文送审

博士:117

(周五)

博士:43

(周四)

博士:95

(周五)

硕士:117

(周五)

硕士:411

(周五)

硕士:912

(周五)

3.学位论文答辩

33日(周一)

526日(周一)

1027日(周一)

4.学位材料提交到院系

37日(周五)

530日(周五)

1031日(周五)

5.学位材料提交到校学位办公室

311日(周二)

63日(周二)

114日(周二)

四、考虑到预审周期(10-14天)、盲审周期(一般30-40天)和学位论文查重时间(1-2天),请学位申请者合理安排好时间,提前完成学位论文并上传至系统,上传的学位论文必须是盲审版

五、20221月开始,学术学位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必须在2年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2年内未提交学位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资格,超过2年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相关文件见附件5)。

六、对学位论文答辩与申请学位间隔时间超过1年的研究生,院系学院需聘请至少3位专家对其学位论文与学术成果的相关性进行审核认定(附件6)。研究生将经过专家认定并签字的表格上传至学位申请系统后方可提交学位申请。

七、学位论文答辩需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组织,最终定稿的学位论文需导师签字后上传到研究生学位申请系统。

八、在对应批次毕业申请审核截止时间之前,未提交毕业申请或毕业申请未通过的,学位申请不予受理。

九、学院联系方式:

姓名:于洋

电话:23971693

邮箱:yuyang@imr.ac.cn

地址:郭可信楼二楼

附件:1.学位论文预评审表.doc

2.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doc

3.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反馈表.docx

4.学位论文答辩意见修改反馈表.docx

5.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研究生答辩后申请学位的补充规定(试行).pdf

6.学位论文与学术成果相关性审核表.docx

                                                                            

研究生部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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