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规定(试行)》(附件1),在开展专业实践活动前及过程中,研究生需要登录“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阶段报告》。
实践过程中,应主动向双导师汇报阶段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填写不少于3次的专业实践阶段报告。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需在系统填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报告》。各类报告需要校内导师、实践导师及教学秘书审核。
本规定自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执行,附件2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信息平台专业实践系统(学生端、导师端)操作手册(V1.1版)》,供参考。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生教育处
2022年7月19日
版权所有: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辽ICP备05005387号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郭可信楼
建议箱:yjx@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