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门诊统筹的相关规定,针对2023年9月1日之后的商业险门诊报销调整如下:
1、报销时间:2023年9月1日起——2024年8月31日止,同学们报销的药费单据一定是在此期间,过期作废;
2、门诊报销额度:本年度的报销总额仍为1000元,每次门诊最高报销限额500元,每次门诊报销的免赔额为200元;(符合医保报销范围,依据医保目录);
3、意外伤害险:一定要在48小时内打电话报案。报案电话:4006695518、024-62695518或可以与服务专员李志芳经理联系,电话:13897999767
4、住院理赔部分:一定要在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理赔结束后,才能做补充理赔。如果没有启动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就不能理赔。
5、不能报销:拔牙、牙体美容、镶牙、烤瓷牙、种植牙等牙齿治疗及整形美容类、醉酒驾驶、犯罪类的均不在保险的责任范围之内,所以不能享受门诊费用报销。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如果是意外伤害间接或直接导致牙齿受伤,可以在意外医疗费用中报销其合理且必须费用;
其余责任及报销比例均与去年一致。
以上调整及具体责任如有任何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指导老师,李老师13897999767。
版权所有: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辽ICP备05005387号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郭可信楼
建议箱:yjx@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