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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我校2023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7 发布人:于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工作部署,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正式启动,选派对象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外语成绩须达到以下主要条件之一:1、托福95分或雅思6.5分;2、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3、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4、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资助期间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根据CSC要求,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赴国外学习,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合培养。

CSC关于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等信息请登录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查询。

2023年将继续对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生进行校内专家评审。《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直接影响申请学生的录取,我院将组织校内专家(不少于3人,含3人)对本单位的申请学生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逐一进行评审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请申请学生务必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导师在申请表上签字后,连同外语成绩证明交至郭可信楼208于洋老师处。学生提交相关资料后,我院将于4月组织专家评审。

有关联合培养工作进程安排如下: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内容

2023年1月

项目布置、启动

2023年4月30日前

1、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联系拟留学单位和国外导师,填写《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下载链接:https://oic.ustc.edu.cn/?post_type=student-affair&p=7694)。导师在申请表上签字后,连同外语成绩证明,于2023年3月31日17:00前交至郭可信楼208于洋老师处。本单位负责人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2、学院组织专家(不少于3人,含3人)对本单位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生逐一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如实填写在《校内专家评审表》上(建议不少于200字)。

3、学院2023年4月30日前将申请学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纸质版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国际楼311办公室,本单位《申请学生信息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jiech@ustc.edu.cn

2023年5月10日前

学校对所有申请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被推荐人选并公示。

2023年1月—5月10日

1、外语水平没有达到CSC要求的同学,根据自愿自行自费原则,联系教育部指定外语培训部参加外语培训。或联系国外导师获取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证明(需要具体说明外导通过什么方式获知你的外语沟通交流没有问题,如面谈、网络面试或电话交谈等,可在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2、申请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落实国外导师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签字的联合培养计划(英文,1000字以上)。

注意:CSC从2020年开始对国外导师接收国家公派学生人数做了限制规定:即每年只资助不超过2名(含2名)同一留学身份(联培或攻博)的人员赴国外同一导师处学习。也不支持国内外为同一导师的人员申请。

2023年5月15日前

获得被推荐资格学生将《国内导师推荐信》(PDF版本,不超过1M)发至yujiech@ustc.edu.cn

2023年5月10日—31日

1、获得被推荐资格的学生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填写申请表,上传CSC所要求的电子材料,检查无误后,网上提交申请表。

2、国际合作与交流部网上审核学生申请材料。

2023年6月10日前

申请学生按照CSC关于《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中的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准备一份完整的书面申请材料,自行装订成册后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校东区国际楼311室)。

2023年6月12日前

学校将书面公函及被推荐人选名单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学生的电子材料。

2023年6月—7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被录取人员名单。

2023年7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名单,申请人可自行登录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2024年底前

被录取学生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联系人:研究生教育处:于 洋(024-23971693 yuyang@imr.ac.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陈雨婕(0551-63606418 yujiech@ustc.edu.cn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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