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校研字〔2023〕7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基本助学金管理办法》(研字〔2017〕15号)等文件精神,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6年,凡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在学研究生(不含因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等处于顺延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其奖助学金由导师课题经费列支。请自2024年9月1日起为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于8月20日前将《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超基本学习年限研究生奖助学金汇总表》送至研究生部,逾期未交的,将不予发放9月份研究生奖助学金。
联系人:孙冬昊,024—23971208,dhsun@imr.ac.cn
附件: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超基本学习年限研究生奖助学金汇总表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生部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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