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及发放办法按《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科金所字〔2024〕21号)规定执行,按月发放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由中科大助学金、金属所助学金、基础助研岗位津贴、奖励助研岗位津贴、生活补贴(食宿)五部分组成:
·中科大助学金:硕士生700元/月;博士生1550元/月;
·金属所助学金:硕士生900元/月,博士生1500元/月(所支);
·基础助研岗位津贴:硕士生1000-2000元/月;博士生1800—3600元/月(导师课题经费列支);
·奖励助研岗位津贴:三年级硕士生及一、二年级博士生一等1200—1800元/月,二等600—900元/月;三、四年级博士生一等1800—2750元/月,二等900—1350元/月(所经费和导师课题经费按同等比例共同列支);
·食宿补贴:住房补贴100元/月、餐费补贴500元/月(所支)。
2.导师可根据对学生工作的考核结果调整学生的基础助研岗位津贴,但不能超出规定的金额,于每个发放月前10个工作日将《研究生基础助研岗位津贴及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研究生科研补贴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发送至dhsun@imr.ac.cn,并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将以此为依据从次月开始变更发放。
3.对于超过基本学习年限的研究生,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进展确定研究生科研补贴,标准为博士生不高于7250元/月、硕士生不高于4200元/月,由导师课题经费列支。
4.上述所列仅适用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籍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在学研究生,对于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培养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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