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最新制订的《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研究生教育劳务费管理办法》(科金所字【2019】29号)文件精神,现对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劳务酬金发放办法调整如下:
1、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劳务酬金标准为:博士论文评阅、答辩均为500元/人·篇,硕士论文评阅、答辩均为300元/人·篇,答辩秘书100元/人·次,以上标准皆为税前金额。
2、 所内专家酬金由专家本人在酬金表(见附件一)上签字,之后由所财务处统一将酬金打入专家工资卡中。不再发放现金,也不需通过ARP系统做凭单。
3、 所外答辩专家酬金由专家在酬金表(见附件二)上签字,所外评审专家不需要签字,之后由财务处统一将酬金打入专家银行卡中。不再发放现金,也不需通过ARP系统做凭单。
4、 若答辩秘书为所内职工,按所内专家方式发放酬金,酬金列支在所内专家酬金表内,若答辩秘书为学生,按所外专家方式发放酬金,酬金列支在所外专家酬金表内。
5、 学生或答辩秘书将签字后的所内专家酬金表(见附件一)和所外专家酬金表(见附件二)以及相对应的电子表格(见附件三、附件四)交到研究生教育处负责老师处,由负责老师汇总后提交到所人事处和财务处审批发放。(附件四包括所外答辩与评审专家)。
6、 本规定自2019年12月起执行。
金属所研究生教育处
2019.11.21
附件一
签 收 单
单位 |
姓名 |
酬金事由 |
金额 |
领款人签字 |
备注 |
所
内 |
|||||
答辩人: 金额总计: 元
日期:
附件二
签 收 单
单位 |
姓名 |
酬金事由 |
金额 |
领款人签字 |
备注 |
所
外 |
|||||
答辩人: 金额总计: 元
日期:
附件三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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